我是無辜小三,面對侵害配偶權我能怎麼面對呢?
我是無辜小三,面對侵害配偶權我能怎麼面對呢?

2022-03-30文章引用自:

我國在2020年大法官釋憲法庭上正式宣布廢除刑法通姦罪,當時通姦除罪化的決定在社會造成巨大的轟動,「政府這是在鼓勵外遇嗎」、「偷吃無罪,小三小王不就無法無天」,許多民眾擔心通姦除罪之後就對婚外情無可奈何了,但事實上外遇最好的求償工具——民法侵害配偶權仍然存在,外遇偷吃在法律上仍然是有法可治。從社會大眾對通姦除罪化的反應可以看出多數人對外遇的反感,婚外情的代價除了金錢賠償之後還包含了社會的道德譴責。
侵害配偶權毫無疑問的是不被允許的行為,但是其中也有許多人是在無意中當了小三而不自覺,本篇文章將告訴你,萬一不小心成了無辜小三時到底該如何是好!
 

真的會有無辜小三嗎?
雖然聽起來令人不可置信,但近幾年來卻有越來越多無辜小三的案例,除了一般社會大眾之外也不乏明星藝人有過相同遭遇,知名陳姓創作型女歌手也是在被週刊記者爆料之後,才發現自己的交往對象是有兩個小孩的已婚人夫。現代科技發達,想要偽造已婚身份並不難,更別提用修圖軟體把配偶欄的名字刪除有多容易,對方的刻意隱瞞再加上自己戀愛時的盲目,很有可能就讓自己在不知不覺中當了無辜小三。

侵害配偶權不需要捉姦在床,蒐證相對容易
侵害配偶權是目前對外遇配偶及其婚外情對象的唯一提告手段,相較於刑法通姦罪,侵害配偶權的證據認列範圍更為廣泛因此蒐證較為容易,所謂的配偶權是指在婚姻關係中雙方互為配偶的一種身份權,因為擁有對方的配偶權所以享有財產共有、住所決定、部分法律權益代理等權力,同時也擁有對婚姻忠誠的義務。過去的刑法通姦罪僅將性器交合視為違法行為,而侵害配偶權的認列寬鬆,所有超過正常社交互動的舉動都會被視為侵害配偶權的行為,比方說通訊軟體的鹹濕對話、互傳個人裸照、愛撫擁吻、性行為等,此外不同於通姦罪必須蒐集到兩人體液或捉姦在床,只要蒐集配偶與第三人踰矩的對話、截圖、錄音等就可以作為侵害配偶權的證據。

 

誤當他人小三怎麼辦——和解或提吿
小三小王在社會上如同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遭到對方的蓄意隱瞞誤當第三者更是可憐,不僅錯付感情還有可能被追究法律責任,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侵害配偶權當了無辜小三時面對法律責任,你可以選擇提告或是和解。

一、提告:不知者無罪,遭到蓄意欺騙發生性行為可提告侵害貞操權。
侵害配偶權是針對「故意」侵害他人配偶權的懲處法律,如果自己是因為對方的蓄意欺瞞以為對方沒有婚姻關係才進行交往的話,則不符合侵害配偶權的不法侵害定義,因此可以主張自己也是受到欺騙的受害者,如果交往期間有發生性期為的話還可以反告侵害貞操權。但是想要主張自己受到欺騙並不容易,畢竟客觀上來說,生活中會有許多發現對方已婚的機會,此外毫無防備的當事者也難以證明自己完全無辜,因此如果想提告處理的話建議尋求專業法律人員的協助,否則還是會被視為「應注意而未注意」而無法避免賠償責任。


二、和解:私下和解會比告上法院來的省心省力
侵害配偶權在法律上屬於告訴乃論的民事案件,也就是說當事人不提起告訴的話法院就不會偵查,民事訴訟不僅曠日費時、委任律師的訴訟費用也十分可觀,因此建議當事人盡可能以和解的方式解決避免打官司,此外也建議當事人委託第三方幫忙介入調解,法院調解委員、執業律師等都是適合擔任公正第三方的調解人選,不僅可以提高當事人的和解意願也可以作為和解見證人,避免對方日後又翻臉不認帳。
 

預防勝於治療——交往前徵信調查很正常
即使是無辜小三也需要承受大眾的譴責目光,此外也要對被害者的名聲做出行為及金錢賠償,與其在事後了解如何避免被追究法律責任,倒不如在交往時就將對方的身份背景調查清楚,尤其是當雙方論及婚嫁的時候更有婚前徵信的必要,徵信是對交往對象人際關係的健康檢查,而非多疑猜忌的不信任行為,善用徵信調查更可以避免自己人財兩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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